让他人拿着照片“蒙混过关”涨配资,更有甚者,定制高仿真硅胶面具打卡……近日,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检察院在专项监督活动中,发现了部分社矫人员为逃避监管,竟使出了令人咋舌的“分身术”。
社区矫正本是帮助矫正对象改过自新、重新融入社会的重要方式,然而部分社矫对象却动起了歪心思,使用面具打卡、照片替身等各种“障眼法”,上演着“大变活人”的戏法,但最终还是逃不过法律的火眼金睛。
社区矫正对象脱管行为隐蔽性强,以往仅靠翻阅档案、走访调查,就像大海捞针,难以发现线索。为了破解难题涨配资,龙岗区检察院另辟蹊径,借助大数据“侦探”,通过批量调取社区矫正对象离深轨迹信息、请假外出记录等进行数据比对,很快锁定异常线索。检察人员发现某些社矫对象明明在外地酒店入住,系统却显示他们在深圳打卡。这种矛盾瞬间引起了检察人员的警觉:“这些打卡有鬼!”
经过深入调查发现,社矫对象黄某某、林某某正值社区矫正普通管理期,按照规定需随身携带信息化核查手机,每天两次“刷脸”打卡。但黄某某定制了仿真硅胶头像,让他人举着“另一个自己”对着摄像头打卡,成功“瞒”过系统;林某某更“省事”,直接让别人拿着提前拍好的照片冒充活人打卡脱离监管。
违法行为被发现后,黄某某、林某某虽然列举种种理由狡辩,在检察机关出具的铁证面前均显得苍白无力。最终,黄某某、林某某因在矫期间脱离监管涨配资,严重违反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,被依法撤销缓刑。从“钻空子”到“蹲号子”,这场荒唐的“替身”闹剧,最终以法律的重锤收场。
此次事件发生后,有关部门已全面升级社区矫正管理系统设备,坚持“技防+人防”相结合,采用动态方式提高人脸识别精准度;同时运用微信定位、实时视频等人防手段进行有效复核。
龙岗检察官表示,判处缓刑不等于刑罚豁免,非监禁刑并不意味无限度的自由。按时打卡、如实报告、积极参与教育帮扶,是每一位社区矫正对象应尽的义务,唯有真诚悔改才能重获新生,赢得社会的重新接纳。 (记者 伊宵鸿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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